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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服刑为何能达两年之久

2000-06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林万国

清白身份坐了“牢”

晋江市陈埭镇村民林辉东接到一份莆田监狱的来信,内有“林煌源正在我监服刑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,准予行使选举权利”证明一份。林煌源是林辉东之子,在徐州做生意,为人老实厚道,究竟犯何罪进了监狱?

林辉东挂电话去徐州查询,方知林煌源没进监狱。为了对此事查个明白,林家父子委托张剑峰律师调查。张剑峰与林辉东到莆田监狱查询,发现冒名者竟是同村的林水清。林水清因绑架罪被判刑10年,已在莆田监狱服刑两年多了。在当地公安局出具的户口专用证明中,照片是林水清的,而材料却是林煌源的。林水清之父林文章,每次都是以“林辉东”名义来探视“林煌源”的。这究竟是啥回事?

按规定,侦查机关在逮捕人犯时须通知案犯家属。林水清既然冒用林煌源姓名,公安局为何没有通知林煌源父母呢?

林水清其人其事

林水清1976年3月出生。1994年4月犯罪后畏罪潜逃,检察院以抢劫、强奸、故意伤害(致死)罪批准逮捕,公安局发出通缉令。负案在逃的林水清又参与绑架,1996年2月被逮捕。

张剑峰律师说:林水清冒用林煌源之名,是为了逃避数罪并罚。因为,林煌源出生于1978年,当时未满18岁,且清白之身没有前科。冒其名“未成年人”可获得从轻处罚。林水清同案犯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而“林煌源”因“作案时未满18周岁,赃款已被全部追回,依法应从轻处罚”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
还我清白谈何容易

林水清冒名服刑案性质严重、证据确凿。然而,查处起来却并不容易。

1998年11月,张剑峰律师向原审法院———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中心投诉。与此同时,林辉东父子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。

1999年3月,泉州市中级法院口头通知张剑峰律师:根据查证,林煌源姓名被盗用情况属实,将提请省高院再审。泉州市检察院致函给泉州市公安局,建议对林水清冒名服刑案所存疑点继续侦查。

省高院获悉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,决定查实后一并调卷。后几经催促,均无结果,10月20日,省高院做出判决:对林水清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林煌源喊冤近一年,总算有了初步结果,但是,要查清冒名服刑案的来龙去脉,并非易事。调卷审查中发现不少疑点。如在公安部门几次讯问笔录中,假林煌源口述的出生年月都不一样,林水清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连签3个名字都不一样。为何没有引起必要的重视?

法律界人士说:林水清冒名服刑案所暴露出的方方面面问题,确实是令人震惊。能否将冒名服刑案策划者和炮制者绳之以法,林煌源何时能讨回公道,人们拭目以待。

(《人与法》2000年第5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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